全公司的人都知道达达暗恋小美,但是小美受不了达达火辣辣的毫不掩饰的爱慕之情。小美喜欢含蓄深刻有风度的成熟魅力型男。但在小美的眼里,达达似乎一点都不具备她喜欢的那种型男的特质。小美的审美要求比较高,穿衣打扮,毫不含糊,什么样的衣服该怎么搭配什么样的裤子,鞋子该平跟还是高跟,这些都有讲究,她讲起这些理论时都是一套一套的,仿佛自己就是一个艺术鉴赏家。 达达似乎对穿着不是那么讲究。他常常一身休闲的装扮,甚至是乱搭,而一不变的就是他脚上那双廉价的印花帆布鞋,就是这点较让小美受不了,长得还不错,就是不会打扮,都什么年代了,还穿帆布鞋!又一次他们甚至为此针锋相对起来。 “你土不土啊,老穿这双快进博物馆的帆布鞋。”小美盛气凌人得逼问。 达达则懒洋洋的依靠在办公桌旁,“那么,小美同志,你对时尚又是如何定义的呢?” 小美一时语塞,真要自己给时尚下一个定义,倒一时不知道怎么措辞。仔细想来,似乎自己的时尚就是跟着潮流走。 “我知道你的时尚就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走,走别人走过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。”达达仿佛能看透小美心理似的,“我给你讲讲什么是时尚吧,时尚就是我作主,我是潮流的前导,时尚就是随性,或者说率性、自然。简单地说,时尚就是穿出自己的样子。你知道自己的样子吗?” 两人不欢而散。 后来的一件事改变了小美对达达的看法。 有一次公司组织野炊,是在郊外的一座山。公司给每个人下了硬指标,必须一小时内爬到山**。小美从小娇生惯养,别说爬山,就是爬楼梯她都感到吃力。达达暗中走在她身后充当护花使者。小美一不小心把脚崴了,虽然那鞋不是高跟鞋,可是鞋帮居然也裂开了。 小美看着自己的鞋子,急得都要哭了,怎么可能光脚爬上山**呢。 达达从后面上来,幸灾乐祸的看着小美:“你的鞋可高贵的很呢。” 小美白了达达一眼,仿佛泄了气的皮球坐在山路上。 达达不慌不忙的从脚上脱下他那双快进博物馆的印花帆布鞋,递给小美:“诺,你穿上。” 小美惊奇又有些感动地望着达达,问:“那你怎么办?” “好了,你穿上吧,我一个大男人,皮厚,我小时候赤脚跑山路是常事。” “可是你鞋子这么大,我穿着也不合脚啊!” “逗逼,把我们俩的袜子叠起来垫在里面不就小了吗?” 达达仔细的叠好袜子,叠成一个小豆腐状,垫在帆布鞋后面。 小美将印花帆布鞋穿在脚上,感觉舒适无比,仿佛双脚从束缚中解脱出来,得到了解放。心里也泛起了一丝暖意,改变了自己对达达的看法。原来帆布鞋穿起来这么舒服。再仔细看鞋身的那些印花、纹路、装饰,也很时尚。 达达赤着双脚,欢快地走在山路上,他对后面的小美说道:“你知道吗,这鞋其实是我妈妈手工制作的,我自己在网上买的布料,喜欢什么样的印花,就买什么样的布料。” “你妈妈真是心灵手巧啊,在哪里买的布料啊?怎么做的啊,我感觉穿着很舒服,改变了我对帆布鞋的看法” 达达回过头望着小美,小美扬着脖子,一副俏皮的样子。 “阿里巴巴,美龙达,自己找去吧。” 故事待续…………. 通过这次的帆布鞋事情,小美改变了对达达的看法,并且对达达生出了好感,她偷偷地留下达达给她的这双印花帆布鞋作纪念,像达达谎称自己将鞋弄丢了。再过些日子就是达达的生日了,她一定要给他一个惊喜,因为她已经找到那家印花帆布面料的店了!